妊娠糖尿病介紹及診斷標準-GDM Gestational Dibetes Mellitus
妊娠糖尿病並不等於第二型糖尿病。但是值得你多了解它一些。
很多婦女朋友在還沒有得到糖尿病前,
卻先遇到了妊娠糖尿病。
驚慌失措之餘,有的人失去了方向,轉而去尋求偏方。
其實妊娠糖尿病的控制並沒有這麼難。
很多婦女因為家庭婆媳的壓力,
不敢讓先生以外的人知道。
有的媽媽真的很會忍,
我甚至遇過不敢讓先生知道的,
每次都偷偷地跑到廁所量血糖。
妊娠糖尿病定義:
在懷孕中發生或發現任何程度的葡萄糖耐受不良(glucose intolerance)。
簡單來說,就是在懷孕的時候,發現有血糖偏高的情形。
妊娠糖尿病的篩檢:
對於妊娠糖尿病的高風險的人
妊娠糖尿病的高風險特徵,如:重度肥胖、妊娠糖尿病、尿糖、很明顯的糖尿病家族史,
第一次產檢的時候,
就可以考慮做血糖測試。如果首次測試的結果沒有妊娠糖尿病,
應該在24到28週的時候,再做一次測試。
對於比較沒有妊娠糖尿病的高度風險的族群
在24到28週的時候,可做一次血糖測試
當然風險度很低的人,
例如:年紀小於25歲、體重正常又沒有糖尿病家族史的人
是不是一定要做血糖測試,
可以跟你的醫生討論。
妊娠糖尿病的診斷:
一階段法 One Step approach:
用75公克口服葡萄糖耐受試驗當做診斷標準。
空腹、以及口服葡萄糖後第1小時或第2小時超過標準值,
就是有妊娠糖尿病。
二階段法 Two Step approach:
第一步驟先用50公克口服葡萄糖耐受試驗(不用空腹)當篩檢,
若是口服葡萄糖後第1小時的血糖超過140mg/dl(敏感性80%),
(也有人用130mg/dl當標準,敏感性90%)
再進行第二步驟。
第二步驟用100公克口服葡萄糖耐受試驗做診斷標準。
空腹、以及口服葡萄糖後第1小時或第2小時超過標準值,
就是有妊娠糖尿病。
目前要用哪一種方法,沒有統一的標準。
各有優缺點。
不過臨床實務上,有的人會刻意空腹久一點,
讓二階段法的中的50公克口服葡萄糖耐受試驗結果在正常範圍內。妊娠糖尿病的控制沒有那麼難,
大家真的不需要過度恐慌。
作者
鹿港基督教醫院內分泌暨新陳代謝科
莊武龍醫師
引用或是轉貼請注明出處,謝謝。
文章僅供醫療衛教分享以及促進健康之用,請勿做為商業用途及其它不法的宣傳之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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